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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好污染防治攻坚 | 我省明确四项重点任务 优化执法方式 提高执法效能

发表于:2021年04月16日

近日,省生态环境厅印发《河南省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明确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改革,加快构建全省生态环境现代治理体系,助力建设生态强省的工作要求;确定了压实执法责任、创新执法方式、完善执法机制、规范执法程序等四大重点任务,对有关试点、探索性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,鼓励各市、县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行探索创新,为全面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改革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  进一步厘清执法职责,压实执法责任

一是建立全省执法事项目录清单,落实执法履职责任制度。2021年6月底前,建立全省执法事项目录清单,并落实年度动态调整机制。探索委托乡镇行使执法检查权、当场处罚权,选择部分市、县开展执法履职评估试点。二是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,强化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。探索建立河南黄河流域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和行政、刑事、民事联动机制,建立生态环境问题线索通报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,落实联席会议、信息共享、联合培训等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。

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,统筹执法资源

一是建立现场检查计划制度,实施重大案件专案查办。2021年起,市、县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现场检查计划制度,对领导重要批示件和案情重大、影响恶劣、后果严重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提级办案,采取部门联合执法、联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跨部门案件办理。二是深入推行排污单位“一证式”“一体化”执法监管。完善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制度,实现差异化监管,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。三是全面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。对守信者无事不扰、对失信者利剑高悬,加大正向激励力度,鼓励多部门联合激励。
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,提升执法效能

  一是建立举报投诉快速办理制度,严格落实举报奖励机制。拓宽微信、网络举报渠道,探索互联网支付举报奖励,规范举报投诉基金发放管理,修订完善举报保密管理制度。二是建设执法智能监管平台,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。加快河南省智能监管执法平台和智慧办案系统建设,建设省厅无人机指挥管理平台,探索实施拓宽政企合作渠道和方式,实现无人机辅助执法全省覆盖。三是健全执法监测工作机制,发挥第三方机构支撑保障作用。探索适合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模式的县区级“局队站合一”运行方式,探索以政府公共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辅助执法。

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,防止权力滥用

一是全面推行“三项制度”,规范现场执法和处罚裁量。2022年底前,实现执法办案全过程留痕、可回溯管理。二是严格落实《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,加快推进智慧办案系统的开发使用,实现裁量自动化。三是完善典型案例指导制度,推行执法普法责任制。省级建立典型案例收集、解析和发布机制,市、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按要求定期开展案件总结、分析和报送工作,深入开展“送法入企”活动,开展说理性执法,强化帮扶指导。

  《方案》强调,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,细化实化各项工作措施。对有明确时间节点的任务事项,要列出责任清单、时限清单、措施清单,确保按时完成任务;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事项,要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推进落实措施,确保有序推进实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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